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院科研[2018]5号
各科室:
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将我院项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一、申请书填报方式
1. 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即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申请;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将申请人姓名、联系邮箱(中大邮箱)、联系手机信息发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联系人邮箱jiangcheng0123@163.com以设立账号。
2. 因申请人简历由系统根据申请人在线填写的个人简介信息、承担项目情况和个人研究成果自动生成,故请申请人务必全面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另外,根据《中山大学公务电子邮箱使用管理办法》(中大信息〔2016〕4 号)规定,申请人需使用中山大学公务电子邮箱作为联系邮箱。
二 、申请人条件及其注意事项
我院科研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符合申请须知(附件2)中关于申请人条件的要求、遵守限项申请规定(附件3)和科研诚信须知(附件4)、以及项目指南中部分类型项目对申请人条件的特殊要求。原则上不再受理离退休人员(返聘者除外)申请项目,也不接受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校外人员以中山大学为依托单位申请项目。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科研诚信须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可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单位科研管理人员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请严格按照各类型项目的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以及申请须知(附件2)中关于申请书撰写要求和项目指南中各科学部的具体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同时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除依托单位公章外的全部内容负责。
2.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预算编报须知》(附件5)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报项目预算。有关直接费用预算金额可参考项目指南中各类型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预算(简称分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报预算(简称总预算)。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一式三份(至少一份为原件),请将签字盖章页置于最后一页并装订整洁牢固(建议使用胶装,如使用订书机请将露出纸面的尖端用胶带等材料覆盖以免工作人员划伤)。注意:相关指南中要求提交电子版的代表性论文,无需在纸质材料中提交。
4. 2018 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但申请时仍须提交纸质签章页一式三份。
5.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否则,会导致系统超项检查失准,并将视为学术不端行为!
6.申请人可以提出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的通讯评审专家名单,内容包括回避专家姓名和单位及其理由,回避名单应密封于信封中并订在申请书原件封面内。
三、主要时间节点
时间点 | 提交内容 | 主要要求 |
2月5日 | 杰青、优青、重点类项目提交院内评审用申请书(草稿) | 请将申报书草稿电子版PDF发送至医院联系人邮箱jiangcheng0123@163.com |
2月5-14日 | 医院组织杰青、优青、重点类项目院内评审并反馈专家修改建议 | |
2月14日前 | 科室提交拟申报人数及项目信息清单 | 请科室联络员按照附件10将拟申报项目清单电子版发至医院联系人邮箱jiangcheng0123@163.com |
2月23日 | 杰青、优青、重点类项目提交校内评审用申请书(草稿) | 请将申报书草稿纸质版一式三份至医院科研与学科建设处(11号楼507),供大学组织预评审点评 |
2月25日 | 所有涉及人体、动物的项目提交伦理简表 | 请负责人将伦理简表(模板见附件11)发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处李老师邮箱xuejialee@163.com,邮件名称请注明“2018年国自然伦理申请简表—科室+负责人姓名” |
2月27日 | (1)申请书的首次网上提交
(2)杰青、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提交推荐意见 (3)在站博士后申请人提交承诺书 | (1)医院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将对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因国家自然基金形式审查要求严格,请务必准时提交) (2)杰青、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推荐意见模板详见附件6,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 (3)在站博士后申请人提交承诺书(附件7)纸质版一份 |
2月28日 | 凡是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须提交生物安全证明材料 | 生物安全证明开具程序及模板要求详见附件9 |
2月28日-3月5日 | 面上、青年项目申请者在网上完成申请书形式审查修改与提交 | 项目申请者根据系统退回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再提交 |
3月5日-3月8日 | 杰青、优青、重点类项目完成网上修改与提交 | 项目申请者根据系统退回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再提交。注:8日为系统截止时间 |
3月5-13日17:00时 | 纸质申请材料提交 | 重点、优青项目请提交签章页一式三份 面上、青年、杰青等其他项目仍须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代表性论著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
四、其它事项
1.非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人员需附2位同领域高级职称人员推荐信(模板参见附件12),在职博士研究生申请需单独附导师同意函(附件13)。
2.凡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项目、涉及合作研究单位的,应签订合作申请框架协议(模板参见附件8),并于2018年2月28日前提交医院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审核,并于3月1日前到大学科研院基础研究管理处办理审核盖章手续。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的合作协议(附件14),按照指南要求签订。
3.凡我院人员参加外单位的申请项目,我方参与人员必需先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字,到医院科研与学科建设处审核开具介绍信后,到大学科研院基础研究管理处办理加盖学校公章手续;同时还需登记相关项目信息(尤其是高级职称人员信息)、留下联系方式,以备辅助超项检查。
4.无纸化申请试点的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申请人如需提供回避评审专家名单,请由项目负责人直接邮寄到相关科学部的综合处,并在信封面上注明申请项目的科学部编号和申请代码。
5.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请各位申请人在填写时认真阅读附件15《2018申报书撰写注意事项》!
上述如有未尽或不明之处,请咨询医院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五、申报工作的联系方式
1、《申请书》填写技术问题联系方式:
邮箱:support@nsfc.gov.cn,(010)62317474
2、医院科研与学科建设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035 87334871 联系邮箱:jiangcheng0123@163.com
地址:院本部11号楼507
3、大学科学研究院基础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4111595、84115962
地址: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中山楼314
科研与学科建设处
2018年1月10日
附件:
14.重点国际合作项目、海外港澳项目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